菏泽车管所上班时间为上午8:30--12:00下午14:00--17:30(冬季) 上午8:30--12:00下午14:30--18:00(夏季)。
菏泽车管所的业务范围如下:
1、换发小型新能源号牌;
2、驾驶证补换证业务;
3、机动车注册登记;
4、机动车转移登记;
5、核发免检车合格标志;
6、核发机动车临时号牌;
7、机动车补换牌证;
8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;
9、驾驶证审验;
10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;
11、用户注册服务;
12、机动车证件自取服务;
13、驾驶证证件自取服务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一百一十二条
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、非机动车,应当当场出具凭证,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。
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,不得使用。
逾期不来接受处理,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,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。